徂汶景区关于2020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0/09/14 来源: 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量:

根据《病残儿鉴定管理办法》和泰安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经乡镇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社会和家系调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聘请专家进行区级初审。

天宝镇北汶西村陈光卫、黄玉云申请对其子陈明玉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对陈明玉的初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疾病诊断:脑性瘫痪。

二、初审意见:符合病残儿鉴定标准一(七).3

公示期间为7天,自2020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911891

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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