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泮河徂汶景区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泮河徂汶景区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二、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反映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泮河徂汶景区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地址: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616号)
邮编:271000
四、公开内容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泮河徂汶景区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 山东省泰安市泮河徂汶景区赵庄至北店子村东北段 | 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情况可参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公开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