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日期: 2021/12/02 来源:    浏览量:

解读单位:泰安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解读人:陈广建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泰安市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置于现代农业发展趋势要求和泰安市农业、农机化发展现实背景下综合考量制定出台的:一是政策指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文件明确提出,要扶持建设一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机械化服务,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将其列为2020年度工作要点。同时,农机部门连续三年举办泰山国际农机化高峰论坛,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在论坛中指出,今后农业生产出路在于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建设综合性农业经营和服务平台是趋势所向。二是现实需要。实施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为民实事,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应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农业经营和服务平台建设。立足于发挥农机职能作用,着眼于推进新型农业主体管理和服务创新,致力于实现粮食生产降成本、提效率、增收入,解放劳动生产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力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是现实所需。三是基层意愿。筹备起草《方案》期间,与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得到一致认可和支持。深入基层调研,召集县市区农机部门、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召开座谈会,基层意愿强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9个部门(单位)形成会签意见,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共征求意见22条,先后7易其稿,形成了《关于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的实施方案》,最后,经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方案》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中关于“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要求制定。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一是加快推进全市粮食生产“十统一”。通过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突破农业生产组织分散、服务单一的瓶颈问题,打造组织化、市场化、产业化的统一生产服务载体,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重点为民实事落实。二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立足于解决目前粮食生产存在的小农户与现代高效农业联系不够紧密,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还不够高,粮食生产成本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步伐不够快等现实问题,通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粮食作物耕、种、管、收、粮食烘干、秸秆处理等生产环节全程一体作业,进一步推进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有效提高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民粮食生产效益。

四、文件出台的意义。一是面向市场,促进农机化转型升级。通过释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平台效应,促进农业产业资源要素聚集,推动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构建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体系,打造现代高效环保农业技术应用平台,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生态链,实现粮食生产降成本、提效率、增收入,解放劳动生产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释放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的持久动力。二是为民服务,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工商资本等经营主体的多元培育,提高农业服务层次和深度。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由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基础服务向农业综合服务和多元化经营转变。促进机械化与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在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平台融合,引领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档升级,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即依托现有规范化农机合作组织,通过主体联合、要素融合,成立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涉农综合服务。根据“政策引领、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坚持市场化主导、行政化推动、社会化服务三大原则,按照“一年试点建设有成效、两年扩大推广全覆盖”的工作目标,2020年,高标准打造50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辐射带动100个“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2021年,粮食生产“十统一”和“综合农事”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六、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方案》主要着眼于主体建设、功能拓展、路径选择、管理运行四个层面,制定了“1234”的规划建设任务:“1”是建好“一个中心”,细化了“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具体建设标准,明确了以实现粮食生产“十统一”为基础目标的综合服务职能,提出了创建示范园区的具体任务。“2”是推进“两个融合”,以“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主体,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关联产业融合,推进粮食生产耕、种、管、收等统一作业,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体系,实现粮食生产“十统一”。“3”是优化“三条路径”,通过土地流转、服务托管和半托管等形式,推进土地集中集约利用,开展规模化经营、“保姆式”服务、“点单式”作业,为实现粮食生产统一作业和“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提供最佳路径选择。“4”是以“农机化+互联网”融合为主线,实行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公司化运营、品牌化培树,侧重于加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规范管理运营,促进长远长效发展,打响泰安农业生产和服务品牌。

七、文件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农机、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供销等相关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功能区)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图,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建设任务落实。二是强化政策集成。积极整合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助、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用好用活农业机械化和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建设。金融、保险部门创新开发涉农产品,降低信贷门槛,落实金融支农政策,推进农业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完备。优先安排示范区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三是推行星级评定。设置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产业发展、农户评价四维评价指标,实行星级评定制度,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确定奖补单位及资金数额,奖补资金用于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星级评定每年一评,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增强各方参与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泰安模式”。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0〕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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