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8号)文件要求,为加大稳就业力度,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经审核,拟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发放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公示期内接收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反映。
监督电话:0538-8920718
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