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总成绩、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及体检公告
日期: 2021/08/02 来源:    浏览量:

根据《2021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予以公布,同时将2021年泰安市徂汶景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8月3日(星期二)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8月3日上午6:00准时到泰安市政府西门北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须知

1.请参加体检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出示并彩打)和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在进入体检集合地点集合。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保管,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费320元,由考生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携带至体检集合地点。山东省内电子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电子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8-8911870

附件:

1.2021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总成绩.pdf

2. 2021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名单.xls

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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