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2022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 2022/11/04 来源: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部署,按照泰安市《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徂汶景区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465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设岗,按照各乡镇(片区)、村安排做好民生服务、劳动保障、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村容保洁、治安联防、公共设施管护、水库巡查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面向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且未实现就业的徂汶景区居民,主要包括以下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是指报名截止时年龄为4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4.已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库的择优优先录用。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低保对象因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延长低保待遇3-6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徂汶景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二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备案

民主评议结束后,人员信息将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四)培训上岗

经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务协议签订,并于当月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六、其它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各用岗单位招聘信息通过单位公告栏和会议宣传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用岗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已经参加报名并参与测评人员未录用的将同步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库管理。

5.用人单位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补贴发放、人员退出、协议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

附:

1、附件1:徂汶景区各乡镇(片区)招聘岗位计划.xlsx

2、附件2:徂汶景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xlsx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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