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2023年度第一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资格的公示
日期: 2023/01/28 来源:    浏览量: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2〕12号)的要求,我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对2022年9月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保障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28日-2021年2月1如有知情者发现上述家庭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可在公示期限内向住房和开发建设部举报,举报电话:8911916。

附件:2023年度实物配租第一批公示信息.xlsx

徂汶景区住房和开发建设部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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