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复审合格家庭情况公示
根据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对市区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家庭进行资格复审的通告》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徂汶景区住房和开发建设部按期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复审申报工作。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区民政部门经济状况核查以及区房管中心最终审核,共14户符合报名要求,现将合格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如有知情者发现上述家庭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可在公示期限内向住房和开发建设部举报,举报电话:8911916。
徂汶景区住房和开发建设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