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非师范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转寄明白纸
日期: 2022/05/11 来源:    浏览量: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转递(一)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按照单位要求将档案直接转递到用人单位。(二)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已与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将档案转递到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三)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托管。学校根据毕业生选择将档案转递到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四)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在学校保留或转入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办理时限,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五)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外省的(含派回外省户籍地),按照当地文件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转递档案。
二、邮寄或送达(一)高校毕业生档案须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学生个人携带档案。其中,对涉密高校、涉密专业和到涉密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二)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后,交邮政部门进行单独封袋、单独处理。(三)通过邮政机要通信转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档案转递应遵守邮政机要通信的“寄递范围、封面书写和封装规格”等有关要求。(四)通过专人送达方式转递高校毕业档案的,要认真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完善档案转递回执并及时更新档案转递信息,方便毕业生查询。(五)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
三、徂汶景区档案接收信息。单  位:泰安市徂汶景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地  址: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泉林庄村泉林坝综合楼北楼319办公室电  话:8920718邮  编:271000联系人:武老师
四、报到毕业生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在就业状态改变时及时更新登记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
五、就业创业服务为方便为徂汶景区非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及创业服务,已建立“徂汶景区应届毕业生信息交流群”,可添加微信:19905383683,添加时请备注****届毕业生+姓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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