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4年1月20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徂汶景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执政能力,努力推动景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生效。现就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发挥领导作用
1.压实第一责任。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景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徂汶景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机构重新调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底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区党工委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4次,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余次,努力推动景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落地生效。
2.制定目标任务。年初,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徂汶景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徂汶景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徂汶景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将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各乡镇、各部门,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责任、有举措、有实效。
3.坚持带头学法。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乡镇(片区)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都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活动按时组织实施。党工委领导班子参加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治读本4次;6月14日,邀请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长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摘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汇编成专题读本,给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人手一册,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践行法治为民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完善《徂汶景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合法用权。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合规性审查上的积极作用。目前,景区、乡镇(片区)及村党组织签订法律服务协议142份,实现全区各级法律顾问全覆盖,配备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共300余名,推动法治建设纵深到基层。
3.认真履行行政应诉。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将推动行政复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纳入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之中,要求各部门、乡镇(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综合体检,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督查通报工作机制,今年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得到稳步下降。
4.坚决做好政务公开。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利用景区政务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发布机构概况、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2023年我区官方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359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余条。
(三)坚持法治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政策助力营商环境。成立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优化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徂汶景区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徂汶景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为企业发展和人才招引保驾护航;认真落实《泰安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设行政审批晚间和周末窗口”“协助企业用好信易贷融资平台”等18项为企为民服务政策,依法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精简证明事项等工作,综合运用告知承诺、信息共享、部门核验等手段,推行“无证明”办事,打造区、镇、村三级融通便民服务体系,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的态度。 2.规范执法助力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照市级公布清单,落实“轻违不罚”和“首违轻罚”制度;合理使用行政裁量权,推行“温情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目前我区执法部门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乱纪、被群众举报投诉事件。 3.推进基层合法审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徂汶景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从规范合法性审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审查范围、审查机制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基层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让基层乡镇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纵深推进普法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领导,构建普法格局。根据“八五”普法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负责”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和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协调互动、整体推进的普法格局。
2.统筹兼顾,优化法律服务。依托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各类资源,开通景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业务;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执法实践,为规范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水平增添助力;切实发挥40名“金牌调解员”、470名专(兼)职调解员、121名“法治带头人”、341名“法律明白人”在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创新形式,突出普法重点。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开展线上普法宣传,线下主要通过室内讲座、会外宣讲、走访入户等,把握时间节点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先后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今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做了一些有成效的工作,但与全市关于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上与“上下左右”的沟通协调仍做的不够好;全区在法律顾问作用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好,对运用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管委会对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去解决问题、管理事务、化解矛盾的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人才储备不足,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三、改进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景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职能,用“小政府、大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不断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
(二)严格落实法治审核。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管委会机构设置,继续做好文件和会议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合同的平台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借智借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律论证作用,探索完善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优化评估标准,完善评估程序,从科学性、合法性等方面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
(三)加强法治阵地建设。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形式开展法律“十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