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保护湿地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年12月通过了国家试点批复,河道总长度20公里,北起泰新高速牟汶河大桥,南抵颜谢坝,由1.8万亩的表面流湿地和近千亩的人工强化潜流湿地组成,湿地率达86.7%。汶河新区书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大文章”,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让广大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湿地保护带来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明显提升。
一、治理和保护统筹兼顾,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并重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汶河新区全力做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合理利用区和湿地保育区内新建视频监控4处,水质检测点2处,一体化监测系统平台1台(套),实时动态监测水质情况。建成的人工湿地采用先进的复合垂直流人工湿地工艺,通过种植的水生植物发达的根系、砾石表面形成的生物膜,可实现对水中部分有机污染物、氨氮的削减和悬浮物的大部分去除,日净化处理污水能力由原来的10万吨,提升至12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地表三类水水质标准。人工湿地内种植的黄菖蒲、香蒲、梭鱼草、千屈菜等多种水生植物,有效净化水质、美化环境,不仅改善提升了大汶河流域的水质状况,更为城乡居民参观游玩赏景提供了绝佳去处。
二、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湿地破坏
汶河新区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保障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扎实开展。区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组织成立巡护队伍,每天派专人专车沿河巡查,严厉打击管护范围内电鱼、捕鱼、炸鱼等违法行为,打击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行为,严防乱捕乱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活动。1-8月份,通过日常巡查,制止倾倒建筑垃圾20次,游客乱扔垃圾70余次,协助交警疏导交通,制止乱停车60余次。通过开展野生动物检测、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湿地公园鸟类从136种增长至209种(鸟类爱好者提供),其中有国家级一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鸟类鸳鸯、游隼等,2020年在湿地公园发现世界濒临灭绝鸟类青头潜鸭。
三、推进普法宣传,加快构建湿地保护体系
为提高群众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意识,汶河新区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开展“依法保护湿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解读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知识,树立全民环保意识,制作安装动物解说牌等各类标识牌110处。1-8月份,利用“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18次,发放宣传材料420余份,受教育人数500余人,切实提高了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
四、坚持保护为主,促进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产业融合
汶河新区充分利用湿地公园的自然景观和生态资源,依法依规有序开发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在园区启动露营美食节,打造极具烟火气的“汶河烧烤”品牌。为游客提供四个露营地,亲水露营区、亲子星空露营区、大型帐篷露营区和垂钓游玩露营区。加强法治宣传,让商家和消费者都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整合湿地保护、市场监管、消协等多部门力量,建立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市场。设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遵守法规、诚信经营的商家进行奖励,对违规者严惩不贷。为游客提供一个集旅游度假、露营休闲、美食品鉴、儿童娱乐、夜间秀场为一体的一站式户外旅游园区。
汶河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8日